陈荣捷在《老子之道》中云:“人成功了就应该身退。虽然隐士时常藉用道家的名义,但道家的生活方式即不是隐士式的。退隐的观念即使在儒家思想中,也不全然匮乏,孟子即说孔子之道是‘可以退则退’。”
本章是老子对人格及道德修养所提出的看法,它是对一般人提出的,还是对统治者提出的其实并不重要,因为这些原则是人人都应遵守的。本章侧重从反面提出问题,指出要戒骄、戒盈、戒满、戒锋芒毕露等。作为其对比的正面的品德,则是“功遂身退”,因为只有这样,才符合“天之道”。老子要求人人具有戒惧之心,其实和我们今天常常提到的“忧患意识”并无不同。老子处处以“天之道”喻人之道,因而在本章结束时,提出“功遂身退,天之道”,体现了其思想体系的一致性。物极必反,是本章中突出的论旨。全章在论述人格理想时,不像前几章从正面进行描述,提出应当做的方面,而是接连发出一系列的警告。当然,这种警告是从道德观念的角度提出的,没有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因而不大可能产生多大的作用和影响。
本章全用四言句式,整齐划一。先秦多部著作中也有类似思想的表述。如《管子·白心》:“持而满之,乃其殆也;名满于天下,不若其已也。”《左传·哀公十一年》:“盈必毁,天之理也。”由此可以看出,精通和掌握传统文化精髓的老子正是在总结先民智慧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一整套从形上至形下有关“道”的理论,因而是中华古代文化智慧的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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