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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译解七十三天网恢恢

来源:道德经 时间:20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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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章老子主张以自然之理来应对人世,为人处世应该顺应天道而行之。老子认为,“道”的智慧奥妙无穷,“道”本身就是柔弱的,只有顺应了“道”,才能做到不用武力而取得胜利,不用语言表述就能做出回应,不必呼吁召唤就会自动出现,内心坦荡不存智谋而做好安排和谋划。为人处世也当如此,以柔弱战胜刚强,只有以退为进、以柔克刚才是真正的生存之道。如果只是一时之勇,那么只会带来无穷祸患。天道自然,只有顺应“道”的规则从容生存,生命中才不会有什么遗漏。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此两者,或利或害。天之所恶,孰知其故?是以圣人犹难之。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行事鲁莽、无所顾忌就会招来杀身之祸,而勇于柔弱处世就可以自保。这两种方式,一种有益,一种有害。上天所厌恶的,有谁知道是什么缘故呢?所以有道的圣人也难以阐明其中的道理。自然的法则是,无须争夺却能够取胜;不用言语却能做好回应;无须召唤自然而来;安然散漫之间就能做好谋划。自然广阔无边,看似宽疏却绝无一丝疏漏。在老子的思想中,“勇”和“敢”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词汇。从他所说的“慈故能勇”来看,他对“勇”是抱有肯定态度的,但此处的“勇”绝非匹夫之勇,逞一时意气而不顾后果的行为绝不是“勇”,而是“敢”。他所说的“不敢为天下先”,“不敢为主而为客”,“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可见其对于“敢”的否定。而这些观点的提出是与老子所尊崇的柔能克刚、弱能胜强的观点密切相关的。“勇”之所以为“勇”,在于谨慎与顺应,故而才能够全力以赴,能够专注地做事。而将勇气建立在妄为蛮干的基础之上逞强使气,往往就会招致杀身之祸。因此,“勇”和“敢”之别在本质上其实就是柔与刚的区别,也是自然法则预先就已经规定好了的。蕴藏于万物中的道本身就是难以捉摸的,所以想要做到遵循自然的法则就尤其需要谨慎了。接下来,老子总结了几条自然法则的特点:“不争而善胜”“不善而善应”“不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从来不需要去争抢,因为刚强总会招来灾祸,当真正地达到什么都不屑去争夺的境界的时候,就没有人可以与之相比了;从来都不需要用言语表达出来,因为所要表达的往往都已经在行为之中自然流露出来了;不需要召唤和祈求,应该来的自然会准时悄然而至;自然的法则看似散漫而毫无头绪,但就在这散漫之中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善胜、善应、自来和善谋都是自然法则,亦即“道”对世间万物所起的支配作用的不同表现。自然法则是在不知不觉中发挥其作用的,至于世人惯常使用的“争”“言”“召”等一些外在的手段,它都从来不会用到,它只需要安排各种事物之间的内在关联,并加以调节,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结果。自然法则看似散漫,其实不然,只是由于其太过博大,以常人的眼光根本就无法端详罢了。

割肉自啖

人们传说,在战国时代,齐国的一个小镇上住着两个勇士,他们自以为是天下最勇敢、最不怕死的人。一个住在城西,一个住在城东有一天,这两个勇士在街上偶然相遇。两个人寒喧了一阵之后,相约一起到一家酒楼饮酒。他们在靠窗的一张桌子旁边坐下,伙计端上来一坛陈年好酒。两个勇士喝了一会儿,觉得没有肉食下酒实在是有些乏味。其中一个建议说:“我们这样光饮酒不吃肉也没什么意思,我出去买几斤肉来,叫厨师做好后供我们下酒,你看如何?”另一个答道:“用不着去买肉。你我身上不是有的是肉吗?我听说人腿上的肉都是精肉,我们从自己身上割肉下酒,又干净又新鲜,这不是很好吗?只要让店里的伙计拿酱来蘸着吃就行了。”第一个勇士为了表现自己的“勇敢”,爽快地同意了对方的建议。他们让伙计端来一盆酱。当他们喝光一大碗酒之后,就各自拔出佩刀,在自己的腿上割下一块肉来,带着鲜血在酱盆里一下,然后送进自己嘴里,大嚼着咽了下去。就这样,两个人每喝一碗酒,就用刀在各自的腿上割下一块肉来吃。在场的人见此情景,既惊讶又害怕,但没有人敢出面干预。这两个勇士一边喝酒一边吃肉,他们都自称是天下第一勇士,谁也不肯向对方认输。就这样,肉一块一块地被他们割了下来,鲜血也不断地从他们的身上流出来,不一会儿,这两个勇士就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去。勇敢固然是非常可贵的品质,但是如果用错了地方,就会适得其反。“割肉自喷”的故事正反映了所谓的“勇士”“勇于敢则杀”的悲剧结局。

包拯办案一视同仁

宋仁宗时期有一位有名的铁面无私、执法严谨的官员,他就是包拯,包拯是庐州合肥县人,他先是扬州知州,后徒庐州。包拯刚到庐州,就发现合肥县衙门内告状的人很多,于是他就亲自到县衙内,处理百姓们的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很多人告的都是包拯自己的舅舅,告他横行不法,强占民田等。但这些案件都未被审理,包拯感到非常奇怪,于是问县令:“这些案件为何不审理?”县令说:“那些人都是无理取闹的,我已令人把他们赶跑了。”包拯听了很生气,厉声问道:“你怎知是无理取闹?身为县令,你当为民做主。你却不察案情,反把告状的人赶跑,理应将你查办。姑念你是初犯,暂且放过。你现在要加紧审理!”这个时候,县令开始犯愁了。因为依法惩办,必定会伤了包拯的面子。包拯知道他的难处,告诉他说:“你无法审理,可将此案报到州里。”说罢,便离开了县衙。数天之后,包拯派捕快将舅舅缉拿归案。包拯夫人劝他留点儿情面,免得让乡人说包拯无情无义。但包拯说:“我坐镇庐州,更应执法严明,不绚私情。舅舅伙同一些乡绅横行乡里,弄得民怨载道,合肥县令不敢管。如果我宽恕了他,不拿他开刀,这庐州会弄成什么样子?”当第二天包拯要去审案时,儿媳崔氏来求情。因为包拯之子包意死后,崔氏全靠舅舅照料。包拯对儿媳说:“舅爷照顾你,这些我都看在眼里。可他犯法也是不能改变的事实,我如不执法,怎能对得起黎民百姓?”于是,在了解了案情的来龙去脉之后,包拯怒喝舅舅道:“大胆罪犯,你为非作歹,扰乱乡里,不但不老实认罪,反辱骂本官,是何道理?拉下去,打!”衙役立刻将舅舅拉下,重打四十大板。那些同舅舅一起横行霸道的乡绅都在府衙门外等候,当他们听到“啪啪”的板子声,一个个面面相觑,吓得颤抖起来。从此以后,这些家伙再也不敢为非作歹了。

最高明的管理是让员工自我管理

长期以来,传统的认识认为,在企业中,管理者的职责是监视、监控,管理者只要监督下属的工作就行了。事实上,一个聪明的高层管理者是不用对员工进行刻意的管理的,宝洁公司的事例就是最好的证明。在宝洁公司,当时他们提倡的是“办公室景观”的新观念,所有的办公室都是开放的,只由盆景、可移动的壁板、书架、柜子之类的东西隔开。一家商业杂志社曾对宝洁公司总经理史旺生做过采访。当杂志社编辑看到了美丽的办公空间和漂亮的员工休息间后问道:“你们对员工喝咖啡的时间和休息的时间有什么规定?”“我们唯一的规定就是,不能在工作地点吃东西或喝饮料,因为我们不敢冒险弄脏这些地毯,也怕会搞坏其他装潢。至于我们的员工,他们随时都可以到休息室舒展筋骨,也没有人为的规定喝咖啡的时间。”总经理微笑着回答。“完全没有规定?那你们如何防止滥用权利?员工岂不是想偷懒就偷懒?”“我们不用防止权利滥用,也不怕员工偷懒,这些问题员工自我约束。”“舆论和与生俱来的自尊就足以使每位员工都努力维护自己良好的形象。”“当每个员工都知道:自己离开工作的地方别人都看得很清楚,而且每个经过休息室的人都能看见他们在抽烟、聊天、吃东西时,他们当然就不会再滥用权利了。”最后,这位总经理开了句玩笑道:“让公众注意一个人的行动是最好的管理方法,而公司不必为此付薪水。”这位总经理的话实际就是杜拉克的观点:管理者不要去管理监督员工,每个人都会在各种各样的原因下自己管理自己。人的本性证明:不论什么事情,凡是“加强”的就会遇到本能的抵抗。所以,身处管理层的人们一定要记住,人是不喜欢被他人管理的。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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