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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释义第六十九章

来源:道德经 时间:2021/4/14
《道德经》

第六十九章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无臂,仍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则几丧吾宝。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注释]: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主:无故兴师,首先主动出兵。客:不得已而应战。

对于用兵之道,古人说过这样的话:“不可恃其强暴而贪图好杀,以佳兵利器而凌加于人。妄动兵戈必败。”“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如敌人无故用兵于我,则以自卫应之。我用兵虽出于不得已,但仍不敢恃勇妄进。宁愿后退一尺,不敢妄进一寸。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仍无敌,执无兵。”

“攘”:用力伸臂。“仍”:临敌就敌。“兵”:刀枪剑戟。

有道的圣君明王,怀仁慈之德于苍生,看不出行兵的行迹,而四海自然宾服。没有伸出打人的胳臂,但人人畏威,临敌没有杀人之心,而敌人必败。没有操持杀人的刀枪剑戟,但敌人必怕。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则几丧吾宝。”

恃勇轻敌而好杀,其致祸不浅。如轻敌好杀,无故用兵,恃强妄进者,是丧失了道的“慈”、“俭”,“不敢为天下先”的自然体性。若心不怀好生之德,天道必以灾祸惩罚。

“故,抗兵相加,哀者胜矣。”

两军对阵,在兵力相当的情况下,谁胜谁负,其结果只能是心怀仁慈、哀民痛命、体恤苍生的哀兵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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