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三十九章:
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候王得一以为天一正。
万物是道的分化,觉性能复归其本,所以称为得一,万物都是得一者,如同齿轮环环相扣,其中一个失守都多少会殃及周围齿轮。
其致之也,谓天无以清,将恐裂;地无以宁,将恐废;神无以灵,将恐歇;谷无以盈,将恐竭;万物无以生,将恐灭;候王无以正,将恐蹶。
影响其他齿轮的因素是因为影响了自己,是自己的动荡波及其他,天地自然有数,自己没有成见就能一切都过得去,无私顺道,即得清净。
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
所以万物的道理都是相辅相成的平衡,有形有质的根基是无形无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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