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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于钱财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来源:道德经 时间:2017/10/30

道教之于钱财: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道教主张“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只要是以正当手段得来的财富,道教都是赞赏的。道教以“重人贵生”为特征,希望人人都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因此,道教对人们追求财富的愿望是予以肯定的。道教的财神,就是保佑大家发财致富的。但是,必须注意,道教特别强调不能取非义之财。

重人贵生

道教的种种戒律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如刘宋道士陆修静所撰《受持八戒斋文》中说:“不得盗他物以自供给。”《玉清经?本起品》载元始天尊所说十戒国的第七戒规定:“不得欺孤贫,夺人财物”。《妙林经二十七戒》中说:“不得盗窃人物,不得妄取人财”。《老君说一百八十戒》中规定:“不得横求人物”,“不得强取人物”,“不得妄取人一钱以上物”。

钱财取之有道

道教认为,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财富的人,必遇恶报。《太上感应篇》说:“诸横取人财者,乃计其妻子家口以当之,渐至死丧。若不死丧,则有水火、盗贼、遗忘器物、疾病、口舌诸事,以当妄取之值”。又说:“取非义之财者,譬如漏脯救饥,鸩酒止渴,非不暂饱,死亦及之”。可见,道教力图以承负说来劝诫世人:非我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非我所有,虽一毫而莫取

在财富问题上,道教还有一些告诫:一是对财富的追求要适可而止,不可贪得无厌;二是即使富裕了,也还要节俭;三是要扶危济困,不能为富不仁。《初真十戒》的第七戒说:“不得贪求无厌,积财不散,当行节俭,惠恤贫穷。”这一规定,以简练的语言,包括了上述三个方面的告诫。

道教认为,修道之人应该遵从"圣人无积"的教导,对世俗的财富不要有任何贪求。《老子想尔注》说,修道之士“于俗间都无所欲”,“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衣弊履穿,不与俗争。”《丹阳真人语录》说:“饥则餐一钵粥,睡来铺一束草,褴褴褛褛,以度朝夕,正是道人活计。”总之,修道之士,出尘离俗,安贫乐道,于世间无欲无求,当然更不会为财富而累身。

对于信徒的布施

道教历来的做法是,一部分用于维持道众的基本生活,一部分用于维修宫观,其余的则全部用于赈灾济贫。历史上记载有许多道士散财济贫的故事。当今道教界在捐款赈灾、捐资助学、扶危济贫等方面,也做出了大量的贡献。这既是道教的优良传统,也是道教的精神风貌所在。

道教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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