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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五十六章译文

来源:道德经 时间:20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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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者不言,

译文:

知(道)者不(能)言传,

解析:

《道德经》第五十五章记载:“知和曰常,知常曰明。”以此可见,本章“知者不言”句中所言的“知”,乃是“知常”。因为唯有“道”才是“恒常”的,所以在《道德经》里,“常”是“道”的代名词。也就是说,“知常”即是“知道”。因为在人身内,“自性”即是“道体”,所以唯有“明心见性”的圣人,才是“知道”者。

道教经典《太上老君说常清静经》中记载:“如此清静,渐入真道;既入真道,名为得道;虽名得道,实无所得;为化众生,名为得道;能悟之者,可传圣道。”大道的本体是“虚无”而“实有”的。因为“虚无”,所以“实无所得”;因为“实无所得”,所以“不能言传”。此则为“知者不言”的理由。后世修炼者,则将“知者不言”譬喻为“哑巴吃蜜,虽甜却不能说”。

2、言者不知。

译文:

言(传)者(并)不知(道)。

解析:

既然“知者不言”,当然“言者不知”。

道家理论体系可分为“道、法、术”三乘。“道”为上乘,可知而不可言;“法”为中乘,可言而不可学;“术”为下乘,可学并且实用。

“道”与“法”的关系是“道生万法”,“道”与“术”的关系是“道以术显”。此所谓之“法术”,并不局限于“念咒”、“画符”等典型的道教“法术”。“方法、办法”俱皆是“法”,“技术、学术”俱皆是“术”。

《史记·卷六十三·老子韩非传》中记载:“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其中所言的“刑名法术”,即“刑名之类的法术”。显而易见,“刑名法术”与“念咒”、“画符”无关。其中所言的“黄老”,即“黄帝”与“老子”,此二人皆是道家代表人物。故而,这句话又明晰界定了,“法术”皆出自于“道”。

3、塞其兑,闭其门,

译文:

疑似错简重出,不予以翻译。

解析:

“塞其兑,闭其门”这句话,在《道德经》第五十二章中也有出现,此处疑为错简重出。结合章节内容,此句应在第五十二章为宜。

4、挫其锐,

译文:

挫平(自己的)锐气,

解析:

因为“万物生于一炁”,故而“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四句,皆可以道家的“炁论”予以阐述。道家所言之“炁”字,在俗语被称为“气”。

“挫其锐”,与现代汉语的“收敛锋芒、抹去棱角”同义。“锐气”一词,可见于《孙子·军争》:“故善用兵者,避其锐气,击其惰归,此治气者也。”

一个人之所以有“锐气”,是因为“心气不平”;之所以“心气不平”,是因为“我心太重”。所谓“我心太重”,在现代俗语而言即是“自我意识太过强烈”。

5、解其纷,

译文:

化解(自己的)忿气,

解析:

有些版本的《道德经》,把“纷”字写为“忿”,两者均为“分”的加旁分化字。“纷”与“忿”有相同的引申义,即“心绪杂乱”,所指乃是人的“忿气”。“忿气”一词,可见于《大宋宣和遗事·元集》:“便一条忿气,怒发冲冠。”

因为“心绪杂乱”,所以需要“化解”。而此“化解”之法,在现代汉语里被称为“理顺”。故而,所谓“解其纷”,即现代汉语所言的“理顺心气”。

6、和其光,

译文:

调和(自己的)光芒,

解析:

众生皆有“自性”,“自性”皆有“性光”。故而,所谓“和其光”,就是将“自我”之“性光”与众生之“性光”相混合。这一概念,相当于现代宗教所言的“我即众生,众生即我”,在道家则被称为“齐物、物我同一、同我、同体”。《庄子·齐物论》中记载:“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

“性”的本质乃是“炁(俗称为元气)”,故而“和其光”与“和气”同义。《道德经》第四十二章中记载:“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7、同其尘,

译文:

混同(低微的)尘气。

解析:

“同其尘”句中的“尘”,喻指“低微之物”。“尘”亦有气,名为“尘气”。“尘气”一词,可见于《吕氏春秋·期贤》:“野人之用兵也,鼓声则似雷,号呼则动地,尘气充天,流矢如雨。”

所谓“同其尘”,相当于现代人所言的“混迹世俗、混迹红尘”。圣人肩负有度化众生的责任,若要度化众生,则必须深入民间。所以道家的圣人往往隐匿于尘世间,随缘度化众生,这是道家传法的典型特征,也是道家能够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

道无处不在,低微之处亦有道,甚至于“屎溺”之中亦有道。成语“道在屎溺”出自于《庄子·外篇·知北游》:“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庄子曰:无所不在。东郭子曰:期而后可。庄子曰:在蝼蚁。曰:何其下邪?曰:在稊稗。曰:何其愈下邪?曰:在瓦甓。曰:何其愈甚邪?曰:在屎溺。东郭子不应。”

8、是谓玄同。

译文:

这就是玄同。

解析:

“玄同”可被视为道学专用名词,不必予以翻译。《庄子·胠箧》中记载:“削曾子之行,钳杨墨之口,攘弃仁义,天下之德玄同矣。”《抱朴子·诘鲍》中则记载:“万物玄同,相忘于道。”

9、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

译文:

所以,没有(人)能亲近(圣人),(也)没有(人)能疏远(圣人);

解析:

道家的“玄同”概念,又被称为“圣凡一体”、“万物一体”,体现出了道家的“众生平等”思想。今世之“圣人”,若不精进修行,来世亦可能成为“凡人”;今世之“凡人”,若能如法修持,来世亦可能成为“圣人”。圣人明悟此因缘果报之理,善待一切众生而无有分别之心。故而,众生皆不可过分亲近圣人,亦不可过分疏远圣人。

10、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

译文:

没有(人)能够利用(圣人),也没有(人)能够伤害(圣人);

解析:

《庄子·内篇·人间世》中记载:“山木自寇也,膏火自煎也。桂可食,故伐之;漆可用,故割之。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道家的这一思想,被总结为“无用之用,方为大用。”

由《道德经》第二章所表达的思想可知,既“有所利”,则必“有所害”。世间之所以有“利害”关系的存在,只因为“有用”而已。因为圣人“无用”,故而世人不能“利用”他。圣人既然不值得被“利用”,世人又何须“伤害”他呢?

11、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

译文:

没有人能够(以圣人)为尊贵,(也)没有人能够(以圣人)为贫贱。

解析:

在世俗人的眼中,“位高权重”者为“贵”,“人微言轻”者为“贱”。《道德经》第三十四章中记载:“常无欲,可名为小;万物归焉而不为主,可名为大。”得道的圣人“可名为小”,故而“不可得而贵”;却又“可名为大”,故而“不可得而贱”。

12、故为天下贵。

译文:

故而,天下(万物都)以(圣人)为(尊)贵。

解析:

《道德经》第五十一章中描述了“玄德”,并且记载:“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而,已经达到“玄同”境界的“得道”圣人,将为天下所“尊贵”。

虚弦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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