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下有道,却走马以粪。
译文:
天下有道,则把奔驰的(战)马(拉)回来粪田。
简析:
当“粪”用为动词时,可专指“粪田”,即“施粪于田”。例句如《韩非子·解老·卷六》:“所积力惟田畴,必且粪灌。”《荀子·富国·卷六》:“掩地表亩,刺草殖谷,多粪肥田,是农夫众庶之事也。”《孟子·滕文公上》:“凶年粪其田而不足。”
所谓“走马”,即“奔跑速度很快的马”。例句如《荀子·王制》:“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说文解字》对“走”的释义为“趋也”,《说文解字》补充说:“《释名》曰:徐行曰步,疾行曰趋,疾趋曰走。此析言之。许浑言不別也。今俗谓走徐、趋疾者,非。”
古代有马、牛、羊、鸡、犬、豕等“六畜”,而马居“六畜”之首。在和平时期,马可以协助人们耕作;在战争时期,马即被征用为“战马”。本章下文中的“戎马”,即“战马”。
在道家内丹修炼中,“马”被用来譬喻“阳精”。《抱朴子·内篇》中记载:“若欲纵情恣欲,不能节宣,则伐年命。善其术者,则能却走马以补脑,还阴丹以朱肠,采玉液于金池,引三五于华梁,令人老有美色,终其所禀之天年。”其中所言的“走马以补脑”,又被称为“还精补脑”,此即“却走马以粪田”。
2、天下无道,戎马生于郊。
译文:
天下无道,则战马生活在郊野(而疲于战事)。
简析:
周朝时期,各国君主皆由周王册封,并且共尊周王为“天子”。所以,各国之间的战争,以边境摩擦为主要形式。只有到了战国后期,才有了灭国性质的战争。故而,“戎马生于郊”,即“战马生活在边境”。
“却走马以粪”的情景,发生在和平时期,此时是“天下有道”的“治世”;“戎马生于郊”的情景,发生在战争时期,此时是“天下无道”的“乱世”。
道家修炼有“合气术”,即男之“阳气”与女之“阴气”合和为一,是“房中术”的一种。夫妻交合,是家庭关系和谐的重要基础。但历史上,有些士大夫却“饱暖思淫欲”,由“合气术”发展出了“三峰采战术”。明清时期广为流传的“泥水丹法”,即是“三峰采战术”的一种。由王重阳所创建的全真教,即直斥“三峰采战术”为“邪术”。此“三峰采战”,即是“戎马生于郊”,是“天下无道”的表现。所以,全真教提倡“清修”,在自身之内调配阴阳而不假外求。
3、罪莫大于可欲,
译文:
(最)遭罪(的事情),莫大于放纵(自己的)欲望。
简析:
“罪”字本当为“辠”。在秦朝时,因为“辠”与“皇”字形相近,所以改“辠”为“罪”。
“辠”字最早见于战国时期的金文,写为“”,上面为代表“自(鼻)”的“”,下面为代表“辛(锥)”的“”。其构字本义为“以锥刺鼻”,这是古代的一种轻刑。《说文解字》对“辠”的释义为“犯法也。从辛从自,言辠人蹙鼻苦辛之忧。秦以辠似皇字,改为罪。”
“欲”字的声旁为“谷”,隐喻着“欲壑难填、欲求不满”。故而,为符合现代语言习惯,可以将“可欲”意译为“放纵欲望”。《说文解字》对“欲”的释义为“贪欲也”。
《道德经》第三章中学习过“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欲望”产生于“心”,并且会令人“心乱”,而“心乱”则是令人“遭罪”的事情。所以说:“罪莫大于可欲。”
“可欲”会导致“心乱”,“灭欲”则能“心静”,“心静”则能“神闲”,“神闲”则能“气定”,“气定”则能“结丹”,“结丹”即是“得道”。以此可见,“灭欲”在道家修炼学中的重要意义。
“可欲”有六类,在道教经典《清静经》中被称为“六欲”。“六欲”即“眼耳鼻舌身意”。
《清静经》中记载:“夫人神好清,而心扰之;人心好静,而欲牵之。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静;澄其心,而神自清;自然六欲不生,三毒消灭。所以不能者,为心未澄,欲未遣也;能遣之者:内观其心,心无其心;外观其形,形无其形;远观其物,物无其物;三者既悟,唯见于空。观空亦空,空无所空;所空既无,无无亦无;无无既无,湛然常寂。寂无所寂,欲岂能生;欲既不生,即是真静。真常应物,真常得性;常应常静,常清静矣。如此清静,渐入真道;既入真道,名为得道;虽名得道,实无所得;为化众生,名为得道;能悟之者,可传圣道。”这段经文,详细阐述了“欲望”产生的原因、“灭欲”的方法,以及“灭欲”对于“得道”的重要性。
“三毒”在道教又被称为“三尸神”。人体的上中下三个“丹田”内,各有“尸神”驻跸,分别被称为“上尸神”、“中尸神”和“下尸神”。当人产生欲望的时候,身体中如同有“虫”在抓挠,故而“三尸神”又被称为“三虫”。因为“三尸神”残害生命,故而又被称为“三毒”。道教又给此“三尸神”分别命名,例如“三姑”,“上尸”名“青姑”,“中尸”名“白姑”,“下尸”名“血姑”;或者“三彭”,“上尸”名“彭踞”,“中尸”名“彭踬”,“下尸”名“彭蹻”。
“三尸神”乃是统称,每一个“尸神”又可分类出很多“小神”。故而,道教一步阐述说,“三尸”又各有“三虫”,此之谓“三尸九虫”。
“三尸神”虽然经常害人,却是天帝所册封的正神,受命于天帝以记录人间罪恶。《太上三尸中经》云:“人之生也,皆寄形于父母胞胎,饱味于五谷精气,是以人之腹中,各有三尸九虫,为人大害。常以庚申之日,上告天帝,以记人之造罪,分毫录奏,欲绝人生籍,减人禄命,令人速死。死后魂升于天,魄入于地,唯三尸游走,名之曰鬼。四时八节企其祭祀,祭祀既不精,即为祸患,万病竞作,伐人性命。”这一段话又明确告诉我们,民间所讲的“鬼”其实正是“三尸神”。但民间往往分辨不清“魂、魄、鬼”三者的区别而混淆概念。
只要人还还活着,“三尸神”就必须尽职监督人的恶欲,很是辛苦。只有人死了,“三尸神”才能获得自由。所以“三尸神”总是希望人能够早死。故而,“斩三尸”是道家修炼的必要环节。
4、祸莫大于不知足,
译文:
(最)致祸(的事情),莫大于不知足。
简析:
“祸”的古文为“禍”,是“咼(音guō)”的加旁分化字,“咼”又是“冎(音guǎ)”的加旁分化字,而“冎”则是“剐”的本字。《说文解字》对“冎”的释义为:“剔人肉置其骨也。”
“剐”是一种“重刑”,又名“凌迟”,俗称“千刀万剐”。故而,“祸”的构字本义为“天降祸害”。《说文解字》对“祸”的释义为“害也,神不福也。”
《道德经》第三十三章中记载:“知足者富”,第四十四章中记载:“知足不辱”。“富”与“不辱”都是“知足”的利益;而“祸”则是“不知足”的弊害。
“三尸神”虽然总是向天帝上告人之罪恶,但若罪业未成,则“三尸神”即无以为告。在“可欲”的阶段,人的心中已经升起了“欲望”却尚未实现,所以虽然“有罪”却并无大恶,人只是感觉“难受”而已。但如果“贪欲不足”,则人必将采取种种手段以“满足”自己的“贪欲”,而后就会“致祸”。天“降祸”于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降祸”的目的是为了警醒世人,改过从善。
5、咎莫大于欲得。
译文:
(最)咎恶(的事情),莫过于欲望得到(满足)。
简析:
“咎”的甲骨文为“”,在代表“人”的“”头顶上有一个倒写的代表“止(趾)”的“”字,其构字本义为“人被踩在脚下而不得翻身”。《说文解字》对“咎”的释义为“灾也”。
相对于“罪”之“刺鼻”和“祸”之“刀剐”而言,“咎”无疑是最严重的“天谴”。天“降祸”之后,若世人能够忏悔觉悟,还仍然有“翻身”的可能;而“咎”字则体现出了“不能翻身”的特点。以现代宗教语言来说,如同堕入第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5、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译文:
所以说,(唯有)知道足之(所以为)足,(才能得到)永恒的满足。
简析:
所谓“知足之足”,即“知常足之足”。而唯有“常道之足”,才是“常足”。此“常道之足”,在道家修炼又被称为“本性俱足”。人之“自性”,又名“元神”,即是“道体”。“道体”无始无终,此之谓“常”;其中含藏万物,能生万法,此之谓“足”。
既然“本性俱足”,当然“不必外求”。“六欲”之所求者,尽皆身外之物。所以,道家修炼,总是要往“自性”中去寻求“大乐”。
虚弦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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