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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经憨山注解读48

来源:道德经 时间:2017/8/25

《老子道德经憨山注》解读48

逸尘

老子道德经解(上篇)

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不贵:不以之为贵重。

虚其心:除去邪思妄念,使心清净。

不崇尚贤才,使人民不去竞争功名,不珍爱贵重的财物,使人民不去偷盗。不见可以诱发贪欲的事物,使民心不乱。

所以,圣人治理国家社会的原则是:排除妄念邪思,使人心空虚清净,使人民经常吃饱,弱化民刚强好争之志,强壮人民的体魄,常使人民不产生争夺私利的智能和欲望,使那些有谋利之智的人也不敢行动。坚持无为而治的原则,就什么事也能治理好。

此言世人竞有为之迹,尚名好利嗜欲之害,教君人者治之之方。以释上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之实效也。

盖尚贤,好名也。名,争之端也。故曰争名于朝。若上不好名,则民自然不争。贵难得之货,好利也。利,盗之招也。若上不好利,则民自然不为盗。故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所以好名好利者,因见名利之可欲也,故动乱其心以争竞之。若在上者苟不见名利有可欲,则民亦各安其志,而心不乱矣。故曰不见可欲,使心不乱。然利,假物也。人以隋珠为重宝,以之投雀,则飞而去之。色,妖态也。人以西施为美色,麋鹿则见而骤之。名,虚声也。人以崇高为贵名,许由则避而远之。食,爽味也。人以太牢为珍羞,海鸟则觞而悲之。

这一章是陈述世人在有为的道路上竞争,争名夺利贪欲的害处。教管理者对治这种情况的方法。以解释上一章推行无为之治,行不言之教的实效。

崇尚贤能,就是提倡追慕虚名。名,正是起争端的开始。所以,朝廷是争夺名位的场所。若领导者不崇尚虚名,百姓自然不会去争了。珍爱贵重的物品,是好利。利,是招致盗贼的原因。如果当政者不好利,百姓自然不会去做盗贼。所以说如果没有欲望,就算喜欢,也不会起盗窃之心。那些好名好利的人,是因为见名利是可以贪求的,才动了争求之心。如果统治者不贪欲名利,人民自然各安其心,心就不乱了。所以说,不见到引诱,心就不会乱。利,是借助于物来体现的,人们以隋侯所得的宝珠最为珍贵,如果以宝珠扔给鸟雀,它只会吓得飞走。色,是妖媚之态,世人以为西施美丽,但麋鹿见了,就会吓得飞快地跑掉。名声更是虚幻不实的,世人以为崇高是好名声,但许由则避而远之,坚决谢绝尧的禅让。食物,是美味,人们以祭祀时的食品为珍馐,海鸟见了却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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鸣谢

本文作者:逸尘老师

校对编辑:净鸿

封图拍摄:荷语

总编辑:默尘

排版:净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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