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以此文献给母亲!并她的吴氏亲戚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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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语我终于要为母亲那边的亲戚写点什么了,若不这样做,我觉得对不起母亲,也对不起自己的良知。关于父亲这边的亲戚,我已经写尽了我所熟悉的所有亲戚,有奶奶、姑姑、二叔、三叔、四叔、五叔和表哥,完全是一人一篇啊!在我出生之前,爷爷早已仙逝,故没有关于他的任何文字,于此而言,我是问心无愧的。至于父亲、母亲、哥哥、弟弟、妹妹、妻子和女儿,关于他们的文章肯定是有的,而且其中几个人不止一篇,于我看来,他们不属于亲戚范畴,因为他们是我的亲人哪!另外,为父亲这边的亲戚撰文时,我还只是一个陌陌无闻的文学爱好者,因为那时没有一个人恭维我是作家,但时过境迁,当我决定自发地为母亲那边的亲戚撰文时,却有不少好事者恭维我为大作家乃至大文豪,单从这层意义上来说,较之于父亲,母亲的待遇是不是要高一些呢?我当然知道,母亲是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她甚至连她本人的名字都不会写,我就纳闷了,当年自视小有才情、心高气傲的父亲怎么就迎娶了她呢?但我还是决定要为母辈立传,我希望在她百年之前,某个亲人或亲戚会自发地将这篇文章读给她听,听不听得懂是母亲的事情,但读不读则完全是某个人的事情,作家的个人使命就是书写人生,作家的历史担当就是廓清迷雾,尽量地还原历史。我曾经看过中国著名作家阎连科所写的《我与父辈》,受他的启发,我本将此文标题拟为《我与母辈》,但事后想想,甚为不妥?为什么呢?因为我与母辈并没有什么交集,几乎没什么往来,说得不好听,我对母辈那边的亲戚感到十分的陌生,你让我说什么呢?我只能凭借我一丝残存的记忆勉为其难地敲下一些文字,让前尘往事如涓涓细流倾泻于笔端。但是,这些记忆是模糊不清的,是支零破碎的,是若隐若现的,是云山雾罩的。写到这里,我突然觉得我是不是老了,好多人说我的记忆力超群,甚至连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也记得清清楚楚,可是,面对母辈这些人,我试图抠啊抠,找啊找,脑海里仍是一片苍白,我一度怀疑我是真的老了,还是那些说我记忆力好的人都是一些骗子呢?为此,我将标题改为《追忆母辈》,请注意这个“追”字。听人说,母亲的孩子具有外公外婆四分之一的基因,即使这基因经过几代人的稀释,它也依然存在。也就是说,我的血管里流淌着外公外婆四分之一的血液,我身上的所有细胞有四分之一是外公外婆赐予的,甚至连我两个女儿的身上也多多少少携有我的外公外婆的基因,这是多么强大的家族基因遗传啊!于此说来,我既有徐氏家族的基因,亦有吴氏家族的基因,哦,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不该用“家族”这两个字,应该换成“家庭”这两个字。世俗上的家族指的是那些富贵煊赫的大家庭,他们拥有一定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或经济地位,譬如以蒋介石为首的蒋氏家族和以宋耀如为首的宋氏家族。再回眸我的父辈与母辈,与绝大多数家庭一样,他们都是平凡人,身份卑微,无权无势无财富,属于典型的弱势群体,就像小草一样,其身份卑微到泥土里,随时都有可能被巨人的一只脚所践踏。此外,妻子这边的梁氏家庭也大抵如此,皆是普通人,渺小莫过如斯。但是,不管是哪个家庭,作为徐氏家庭的孙子、吴氏家庭的外孙和梁氏家庭的女婿,有一个被别人贴上作家标签的后人愿意为他们书写一段尘封的历史,不知这算不算得上是他们的荣幸呢?他们是不是应该值得高兴呢?不管是九泉之下的先人,还是尚在人间的亲戚。我也知道,我的亲人和亲戚皆是一些小人物,对我的未来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帮助,但谁都不可能自由地选择门第与家庭,血统天注定,所以我没理由怨天尤人,自怨自艾,我只能一个人戴着命运的枷锁和镣铐默默地负重前行。我应该怎么书写呢?我想起了《笑傲江湖》的片尾曲,有一句歌词这样说道:“正义不倒,会盟天下英豪,无招胜有招”,好一个“无招胜有招”!我又想起了老子李耽所著《道德经·第四十一章》里的其中一句话:“大白若辱,大方无隅,大器晚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中,老子所倡导的美学观念就是推崇自然,而非人为刻意雕琢的美。基于此,所以我决定不去问询那些包括我母亲在内的至今仍健在的吴氏家庭成员了。我耗不起有限的精力,输不起宝贵的时间,也无暇去做这些事情,权且跟随思绪的步伐,走到哪儿就写到哪儿,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随心所欲,天马行空,忠于回忆,一切只为遵循真我的内心。1.外公外婆两口子哎!怎么说呢,我对外公外婆其实是没多少感情的,我甚至连他们真实的姓名都不知道,他们去世好多年了,我从没有惦念过他们,可能你们会骂我是一个不孝顺的外孙,可事实就是这样啊!因为在我有限的童年记忆中,他们没有给过我关爱,没有馈赠过我什么,更没有给过我一点值得回味与咀嚼的欢乐,留给我的只是一丝淡淡的苦楚与忧伤。但好似又听母亲说过,在我幼儿期罹患奶疳命悬一线的时候,无奈之中母亲将我送到外婆那里,外婆不知从哪里找来的偏方将我治好了,并照顾了我一段时间,可那时的我完全没有记忆啊,再加上这一丝仅有的温存后来又被无情的岁月彻底冲刷殆尽,我还会从内心涌起一丝感动么?为此,所以我干脆将外公外婆两口子并在一起写。外公外婆一直住在桂阳县清和乡(现被并为太和镇)溪口村的一栋老屋里,小时候,这个地方我不知去过多少次,至少一年两次总是有的。那真是一个美丽的村庄,村后是一片小树林,古柏森森;村前是一条河流,我还知道,这条河流的上游有很多水电站,至少清和乡的芙蓉村就有两个水电站,而当地人总是将这个地方叫成麻沙(方言谐音)。溪口村前的河流很宽阔,河里全是没有棱角的石头,一个个圆嘟嘟的,形状各异,或大或小,时不时可见游鱼、小虾与螃蟹,遗憾的是,我好似没有在这条河流里游过一次泳,一直搞不懂什么原因?是母亲担心我是水命而禁止我下河游泳,还是在溪口村找不到儿时的伙伴呢?多年以后,我也去过一个同样叫做溪口的地方,这个地方在今天宁波市的奉化区,它是蒋介石的老家,由此可见,“溪口”是一个多么美丽而富有诗意的名字啊,村前有小溪,宛在水中央。当太和乡易名为太和镇的时候,而清和乡依然是清和乡,我愈发不喜欢去溪口村了。小小的我开始有了一点经济概念,我觉得镇肯定比乡好,至少住在镇里的人比住在乡里的人要富裕,用现在的话来说,一个镇的GDP要高于一个乡,可是若论山水风光呢,如今心境变了,我还是更喜欢那个贫穷落后的清和乡。我们那个地方,总是将外公叫成多公(方言谐音),将外婆叫成多婆(方言谐音),我也不知道我叫了多少次“多公”、“多婆”,但那都是机械的生硬的称呼,是没有温度的、冷冰冰的。每一次跟随母亲去或是和兄弟姐妹一起去的时候,与长辈见个面,叫一声“多公”、“多婆”,我就溜出去了,我实在不愿意在那个令人难受的屋子里多待上一会儿,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回来胡乱地应付一下。在我的记忆中,父亲很少去溪口村,听说是他与外公闹过意见,心生龃龉,为的是母亲当年不顾外公的反对义无反顾嫁给父亲的事情吧,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外公外婆两个人的葬礼都是父亲一手操办的,至少父亲是主角,是骨干,他统筹与协调葬礼的所有事务。在这方面,父亲远比我强,他有一点文化,也完全有这个能力,对红白喜事应付裕如,而我却什么也不会做,只能眼睁瞎。惭愧的是,我甚至不知道,外公外婆到底谁先去世?又是哪一年去世?我是傻傻地分不清,感觉是外婆先外公而去。我印象中的外公是什么样子呢?记忆中,在当时矮小瘦弱的我的眼中,外公是一个高大伟岸、清癯干练的老头,他眼睛凹陷,有点吓人;他好似不抽烟,但却嗜酒,一日三餐都要喝点白酒,连早餐也不放过,至少二三两,有客人来时一定喝,没有客人时独自一个人喝,这已形成了他一种铁打不变的生活习惯,风雨无阻,而且他还特别喜欢吃牛肉,一小碗辣椒炒牛肉他吃得津津有味,居然还可以吃上两三餐。母亲当然知道外公的这个生活习惯,所以母亲在孝顺外公的时候,在捎上的各种东西里总有一瓶廉价的白酒,关于这个细节我记得非常清楚,为什么呢?因为每逢暑假或寒假的时候,我和我那小我八岁的弟弟总会奉母亲之命捎上一堆东西从太和镇的神下村步行前往清和乡的溪口村,路途并不远,好似十二里路,但我们也要步行两个小时。记得有一年暑假,我和弟弟爬上太和镇地界村下梓木组后面的那座小山坡时,小山坡的对面是现在的榜上村。可能是因为炎热的缘故,也或许是两人出于好奇想找点乐子的缘故,竟然将母亲孝顺给外公的白酒偷偷地打开,然后用瓶盖当作容器,倒上白酒,两人先后各抿了一小口白酒,也就是说,因为两个外孙的“贪婪”,外公少喝了两小盖白酒。关于喝白酒,我觉得是有家族遗传的,二十来岁的我喝白酒也是蛮厉害的,至少一斤白酒不在话下,但现在因为年龄的缘故却完全退化了。我也许遗传了母氏那边外公的酒量,也许遗传了父氏这边爷爷的酒量,在我的印象中,除了外公,二舅、三舅还有四叔他们喝白酒都是蛮厉害的,尤其是二舅,因为婚姻的变故,他后来竟然沦落成一个酒癫子,在接下来的“二舅一家人”部分我会对他进行重点的描述。扪心自问,关于饮酒,我想我遗传母氏那边外公的基因会多一些。我印象中的外婆又是什么样子呢?感觉她身材不高,母亲就遗传了外婆的身高,当然我也是。外婆的背有点驼,一副佝偻状,应该是一个小脚老太太,我之所以说成是“应该”,是我的确没有正儿八经地看过她的三寸金莲,但在那个特别的年代,她应该和我的奶奶一样被父母强迫捆绑裹足,毕竟一般的小女子是违拗不过封建习俗的。我还记得外婆有着一脸的皱纹,双手干枯,如两截松枝,但她的头发却梳得很精致,天天将头发梳得油光发亮,似乎还抹上了一层桐油,她的脑前有一束抹额,脑后绾着一束短小的发髻,让我不由想起《红楼梦》中的刘姥姥。她步行很慢,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走时一癲一癲的,反正小时候的我不太喜欢与外婆走在一起,躁动不安的我可没有耐心等她。另外,我还记得她是从太和镇地界村肖家组嫁过来的,所以外婆姓肖,对外婆的印象,我就知道这么多。多年以后,当我唱起《外婆的澎湖湾》这首歌曲时,我竟然没有一丝共鸣,我甚至一度怀疑我是不是一个冷血动物,但事实上并不是,我热爱生活,追求梦想,我深爱着我的每一个亲人、亲戚和朋友,虽然我帮不上他们什么忙,但我会将我的热爱用心铸入我笔下的每一个文字。如果没有记错的话,外公外婆一共生育了五个孩子:两个女儿和三个儿子,先是连续生了两个女儿,然后再连续生了三个儿子,我的母亲排行第二。我永远都记得外公外婆所居住的那栋老宅,那是一个我不太喜欢甚至十分讨厌的地方,从外面进入堂屋是一道用石头砌成的很高的门槛,以至于矮小的我每次跨过去时都感到十分吃力。从堂屋进入客厅又是一道偏高的木门槛,让我烦不胜烦。屋里布局很差,家具陈旧简陋,客厅与卧室的隔墙好像是用木板隔开的,说成家徒四壁亦不为过。此外,窗户小小的,因为老宅坐落于村庄的纵深腹地,阳光根本就照耀不进来,屋里常年亮着一盏5瓦的白炽灯,电灯泡上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灰尘,也或许是油烟。外公外婆的卧室里摆放着一张陈旧的大床,屋里一样没什么光线,暗淡无光,终年看不见太阳。床上的被褥破败不堪,土得掉渣,其颜色灰不溜秋,还散发着一股淡淡的汗臭味。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床头的不远处竟然还摆放着一个尿桶,我们那里将其叫成淤桶(方言谐音),是当地人们晚上起床用来撒尿的地方。哦!写到这里,记忆的闸门似乎打开了,我终于想起来了,肯定是外婆比外公先走几年,所以我那个不喜欢讲究卫生的外公才会给我留下如此糟糕的不好印象,他没有刷牙的习惯,一口牙齿明显偏黄,他所穿的衣服也是难得换洗一次。有一次,我被母亲安排和外公睡在那张床上的时候,其实,我是极不情愿的,心里很不痛快,我也不知道那天晚上我是如何度过那个漫漫长夜的,难道在尿臊味和汗臭味的熏陶下,难道在外公晚上时不时起床对准尿桶溅出“哗哗”响声的伴奏下,我扭曲着脸蒙上浊臭的被子捂着耳朵度过了那个夜晚?似乎听母亲说过,想当年,在这块土地上,外公也是一个威风八面的人物,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他是清和公社溪口大队的支部支书,因为他的出身很差,其阶级成分被划为贫农,在那个特殊的政治年代,所以他就当上了村官。俗话说: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我始终认为,在那个残酷的历史背景下,外公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肯定是有工作能力并具有一定政治智慧的,否则,革命委员会也不会任命他做支部支书,毕竟溪口大队的贫农多如牛毛。多年以后,我看过一部叫做《天浴》的电影,是陈冲导演的,似乎才明白一个小小的支部书记其权力有多大啊,一个下乡的女知识青年要想拿到那张条子返回城市有多难啊,除了付出美妙的胴体,甚至还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现在隐隐地感觉到了两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外公反对母亲嫁给父亲的理由,他当时手握一方大权,意气风发,风光无两,他心里可能觉得父亲配不上母亲吧,而且在我的印象中,他从未去过我家,似乎更印证了我的猜测;第二件事情是晚年的外公失魂落魄,形容憔悴,眼神空洞,不修边幅,不讲卫生,缺少应有的精气神,毕竟大时代变了,所以只好整日借酒消愁,嗜喝如命,一直要喝到心脏停止跳动的那一天才肯罢休。我想起了电影《芙蓉镇》中的人物王秋赦,动乱的年代终于结束了,而那个王秋赦的思维仍旧转不过弯来,每天依然疯疯癫癫地敲着破锣,嘶哑无力地喊着:“运动了!运动了!”这是时代之殇?还是个人之不幸呢?我知道外公是一本书,而且是一本厚重的书,我只是在恰当的时候以未成年人的身份无意中偷窥了几页,但时至今日,我仍是读不懂他的一生。但我知道,在他履行国家基层干部的时候,他还是做过一些好事的,曾经帮助过别人,亦施恩惠予外人,还算积下了一些福报。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清楚地记得,小时候,每年春节期间的正月初二,我们兄弟姊妹四人都要例行去溪口村向外公外婆拜年,那一天总会碰上一位中年妇女,她并非是我们的亲戚,毫无血缘关系,但她却是来给外公拜年的,而且大包小包还提了蛮多东西,这些东西当然都是感谢外公的,说明她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但我既不认识她,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她总是匆匆地放下东西,与见到的人客套寒暄几句,然后便又匆匆地走了,但我猜得出她一定是一个国家干部,在文革时期,她一定受过外公的恩惠,而且是一个能够改变她命运前程的恩惠,如果不是这样,她也不会年年来到溪口村看望我的外公,直至外公去世,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她了。虽然我对外公外婆的感情并不深厚,但毕竟你们是我的亲人,我的身上也携带着你们的基因,惟愿外公外婆在西方极乐世界里过得逍遥自在快活!2.姨妈一家人姨妈是母亲的姐姐,我本应该将小标题写成“大姨妈一家人”,但如今这个“大姨妈”有了不登大雅之堂的歧义,而且居然还占了上风,所以干脆去掉“大”字。姨妈前半生的命运明显比母亲好很多,听母亲说,她作为大姐,按道理,本应该长女如母,但她却有点慵懒,喜欢打扮自己,喜欢摆格(方言谐音),就是追求漂亮的意思。另外,她还抢着去读书,尽管外公是支部书记,可家里总要有人干农活,总需要一个姐姐照顾幼小的弟弟,于是老实本份的母亲就放弃进学堂的机会,而是待在家里帮助外婆整天做那些无休无止、琐里琐碎的事情,也成就了一个文盲女性。当我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可能已经得罪了姨妈那边的亲戚,你们要骂就骂吧,反正我只忠于我脑海深处的记忆,况且,姨妈已经仙逝,彼此之间也无往来,你们已步入中年,看透世事,尘埃落定,一切皆成幻影。后来,姨妈嫁到了村头村,村头村属于郴州市北湖区的鲁塘镇,与溪口村并不远。姨妈比母亲嫁得好,首先,姨父是一个小学老师,将来退休之后有工资,而我的父亲是一个农民,除了一亩薄田,一无所有。另外,因为鲁塘镇拥有煤炭资源的缘故,听说村头村个个都很发财,所以姨妈的命真好,后半生继续享清福。我们那里将姨妈叫成太娘(方言谐音),将姨父叫成太伢(方言谐音)。虽然贫富有别,不管怎么说,毕竟亲戚一场,小时候还是叫过蛮多次“太娘”、“太伢”的,村头村我也是去过若干次的。姨妈一共生了五个孩子,两个女儿和三个儿子,至于这五个孩子的先后顺序我是傻傻地分不清,我甚至没有见过她的其中一个女儿,因为这个女儿嫁得好,家里很有钱,家境殷实,可能看不起穷亲戚吧,所以与我家并无往来。我还知道,在姨妈的三个儿子里面,其中最小的那个儿子与我同龄,小时候还在一起玩耍,但现在却形同陌人。小时候,我是很喜欢去村头村的,为什么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我禁不起诱惑,那个时候,我读书很棒,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学霸,每次去姨妈家做客的时候,姨父总会奖励我一支铅笔和一本作业本,并将他的小儿子拉到我面前对他说:“你要向他学习哦!”那一刻,我觉得好开心,好自豪,其实也不懂什么是面子,尽管贫富有差距,地位有区别,但就是觉得没有距离感,至少说明我是一个讨姨父喜欢的人;第二个原因就是玩耍,可能因为被姨父教训的原因,姨妈的小儿子自觉无趣,感到很失落,所以不太喜欢与我玩,倒是姨妈的那个二儿子喜欢与我玩,大概比我大两三岁吧,具体玩些什么,我现在也记不清楚了,无非就是在村头的村庄和田野里瞎转悠。至于姨妈的那个大儿子,因为年龄差距太大,从没有与他打过交道。如今,他们都是四五十岁的人了,现在想想,少年的世界真是天真无邪啊!俗话说:来而不往非礼也,姨妈一家人肯定是来过我家的,这个我是知道的。我要重点说一说姨妈的其中一个女儿,我叫她姐姐,她嫁到现在的桂阳县黄沙坪街道沙坪村,这个地方原属于太和镇,与神下村并不远。她与母亲特别聊得来,与我家的互动很频繁。姐姐很能吃苦,甚至胜过姐夫,她喜欢做事,喜欢赚钱,并非好吃懒做、偷奸耍滑之女人,唯一的爱好就是喜欢打牌,打起牌来昏天黑地,但不会影响她的家庭。所以说,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财富与地位是一方面,但主要还是价值观的问题。姐姐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如今外甥女和外甥都参加工作了,感觉时间过得真快啊!其实,姐姐在生下现存的这个儿子之前还有一个儿子,听说是出了车祸而不幸夭折。她那个小村庄我们叫做竹子窝(方言谐音),就在原桂阳县氮肥厂的旁边,从氮肥厂至沙坪村的公路有一段陡坡,而竹子窝就在这段陡坡的左边,姐姐那个夭折的儿子就是在横穿公路时不幸因车祸而罹难,为此,姐姐肝肠寸断,悲恸万分,痛彻心扉。后来,时隔几年,因思子心切,现存的这个儿子终于诞生了。我还记得,姐姐在鲁塘镇的正冲煤矿曾经开了一个小店铺,我一个人去玩过,刚好她的女儿也在,也就是那个如今在长沙工作总是叫我舅舅的女儿,看见条件那么差,那么艰苦,她都能待得住,我是打心眼里佩服这位姐姐的。还是说回姨妈吧!姨父姓何,因为拥有五个孩子,所以现在的何氏家庭是很庞大的。我记得,姨妈后来的头发全掉光了,与尼姑一样,也不知什么原因。再后来,姨妈先我母亲而去,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而走的,可能是癌症吧!其实,我与姨妈并无多少感情,我感觉她并不待见我,倒是有点文化的姨父更喜欢我,所以我没有参加姨妈的葬礼,不是我不想参加,是因为两家后来根本就没有往来,作为晚辈,他们肯定不会通知我,但母亲肯定是参加了。至于姨父,想必目前还健在吧?年5月,父亲病危的时候,我医院见过一面,此后再无见过,也不知现在的他过得好不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强求得来终须散,无意寻他缘自来”,虽有点唯心,但我确实也读不懂命运这种玄之又妙的东西。姨妈一家人真的很有意思,姨妈终其一生,活得潇洒自在,也没有吃过什么苦,但走得过早,终究享受不到如今子孙成堆的天伦之乐。3.母亲在这个世界上,谁也不可能选择自己的母亲,“母亲”这两个字眼是一个神圣的伟大的不容亵渎的温暖的名词,我需要高高在上地仰视她,以至于我都不敢轻易下笔。关于这个受苦受难、饱经沧桑的平凡女人,关于这个生我养我的普通女人,我已经为她写下了太多的文字,当然,她现在还健在,所以仍未写尽。在这里,我还是单独将她列出来,毕竟她也是吴氏家庭的其中一员,感兴趣的读者自己找来看吧!我只希望,有一天,她会因为拥有我这样的一个儿子而感到一丝欣慰,如果能进一步感到一丝骄傲,那自然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4.大舅哦!我那形象猥琐、邋里邋遢、身材矮小的大舅,直至他去世,我都没有当面叫过他一声“舅舅”。那时的我少不更事,懵懂无知,不明白功利,更不懂势利,他太让人失望,心生讨厌,我就是不想叫他,我是不是应该反思这份亲情呢?我相信,除了我,其他的晚辈也应该没有当面叫过他一声“舅舅”,归根结底,他这一生活得实在是太让人瞧不起了,他仿佛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又好像一个只会吃饭并干点粗活的动物,他活得真是孤单且寂寞,可这一切真能怪他吗?他肯定是遗传了外婆的身高,一个大男人粗壮矮小,确实有碍观瞻,而且五官也不太精致,不讨人喜欢。我似乎听母亲说过,他是结过一次婚的,也不知什么原因,也许是女人嫌他活得太窝囊,也许是嫌他形象太糟糕,经不住别人的流言蜚语,也许是嫌他太贫穷,或许是嫌他家暴,有一定程度的暴力倾向,也许还有更多的也许,但不管怎样,女人最终做出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决定,带着幼小的孩子离家出走,是人间蒸发那种,休想一辈子找到她。大舅受此人生的重创,完全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从此成了一个苦命人,他又从村后的小层搬回外公外婆的老宅,与外公外婆住在一起。这个时候,只有外公外婆才不会嫌弃他,也只有外公外婆才情愿跟这样的人天天待在一个屋檐下,外公外婆除了唉声叹息,除了抱怨命运的不公平,还能为大舅做点什么呢?大舅与外公外婆一起吃,一起干活,直至死亡。至于死亡原因,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也许很多人都不知道,谁又会去关心这样一个多余的累赘呢?我与大舅还是同床共枕过一次的,这件事情我倒是记得清清楚楚,恍如昨日。一般来说,印象特别深刻的事情有两种情况,要么令你特别开心,譬如第一次与异性享受鱼水之欢;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令你特别痛苦,譬如与你深爱的人毅然决绝地分手,真是天上地下、冰火两重天哪!大舅的房间在老宅的二楼,木制的楼梯安装在外公外婆的房间里。从楼梯口径直走上去,横向空间倒是很大,但纵向空间低矮逼仄,抬头一看便是密密麻麻的瓦片。他的房间一样暗淡无关,阴森恐怖,像极了鬼片中的情景,令人喘不过气来。更要命的是,大舅也是一个不讲卫生的人,他的床铺既邋遢又肮脏,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但没办法,那晚还是将就着睡了一晚。小时候真不理解痛苦的内涵,对生老病死、人情冷暖也一无所知,但我猜那种感觉应该是痛楚的,否则我今天也不会写出来。想到大舅,我突然想起母亲曾经说过的一句话,原话是方言,作为一个作家,尽管驾驭文字的功夫炉火纯青,但我依然用汉字写不出来母亲所说的那句话,如果采取谐音方式的话,它又成了鸟语,这样似乎不太好。那句话的意思大抵是这样:一个男人如果不成家,没有老婆管着他、监督他,也没有孩子要抚养,那这个男人就会缺少应有的精神、气质、动力与责任心。母亲的话虽然很粗糙,却包含着朴素的大哲理,对于农村的男人确实如此,但对于大城市的新时代男人未必适用。是啊!是婚姻毁了我的大舅,是该死的那个出逃的女人改变了大舅的一生,真是令人不胜唏嘘,泪流满面。无独有偶的是,婚姻同样也毁了我的二舅,接下来我将娓娓道来。5.二舅一家人记忆中的二舅是一个高大威猛、阳刚健硕、魁梧有力的男人,人很帅气,相信凭时任支部书记的外公和他自身的颜值,很多姑娘都会争先恐后地嫁给他。事实上,的确是这样,当我对他初有印象的时候,他已经结婚了,并且有了两个儿子。舅妈来自太和镇(原清和乡)的长乐村,离溪口村并不远,才三四里路,中间隔着一条河流,就是我在前文中提到的那条河流。长乐村在清和乡很出名,人口众多,有很多大户人家,也出了很多人才。长乐村是一个曹氏聚居地,宗族色彩浓厚,所以舅妈也姓曹,而在我们那里,一般将舅妈叫成臭门(方言谐音)。我永远都记得二舅家的那栋老房子,房子就在外公外婆的旁边,房子是与老宅连在一起的,在老宅第一道门槛的左手边,对的,就是那道用石头砌成的每次跨过去都让我备感吃力的门槛。我记得二舅的房子只有两间,外面是大大的客厅兼厨房,里面是小小的卧室。我对二舅家那个巨大的电炉子和那两张长条椅特别有印象,椅子是由一根根长条状的木柱拼接在一起的,底部与背部皆如此,木柱与木柱之间有一定的缝隙,形成一道长长的狭沟,与公园里常见的那种长条休闲椅有点类似。每年春节去二舅家拜年的时候,因为天气比较寒冷,我特别喜欢坐在垫有布条的长条椅上身体前倾依偎着那个电炉子烤火,那个电炉子怕有瓦吧,电炉丝一圈一圈地绕成一个又一个的同心圆,红得发烫,灼热无比,备感温暖。二舅的婚姻变故应该是在年,我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呢?因为那一年舅妈为二舅又生了一个女儿,而正好在这一年,母亲也生下了我的弟弟,也就是说表妹与弟弟是同龄人,所以我永远都记得。他们大人之间的事情很复杂,孩子们根本搞不懂,有的说是家庭暴力,二舅喝了酒之后喜欢殴打舅妈;有的说是两人的脾气差太远,有的说是感情不合,反正在那一年,舅妈带着刚出生的表妹便逃之夭夭,却将两个儿子留在了溪口村。她当然不是跑到长乐村去,这个地方二舅是知道的,而是跑到二舅不知道的属于临武县的香花岭镇去了。香花岭有一个很大的锡矿,年暑假,我曾带着两个女儿去香花岭锡矿游玩了一次,风景确实不错,当然,这个时候,舅妈早搬回长乐村,并在自己的娘家定居若干年了。后来听说,舅妈到了香花岭之后,嫁给了当地一个姓刘的男人,他可能是个鳏夫吧,反正他娶了舅妈是他前世修来的福分。再后来,舅妈和他的第二任丈夫搬回了长乐村,居住在她祖上的一栋老宅里,前面就是一个大大的池塘。也就是说,这个男人相当于是长乐村的上门女婿,虽然两人没有共同的孩子,但他们的感情很好,继父的角色也是称职的,两人一直陪伴到现在。花开两朵,各表一枝,再来说回二舅,我感觉我像是在写小说似的,我一直认为二舅和舅妈的故事很精彩,他们一家人的故事也很精彩,完全可以拍成一部好看的电影,虽然他们都是平头老百姓,但这才是最贴近现实最接地气的生活。关于家庭暴力,感觉外公的三个儿子都有类似的现象,不知是不是遗传?二舅在遭受婚姻变故后,一直在寻找舅妈,我知道,他是深爱着舅妈的,听说他曾拿着炸药去长乐村找舅妈,并口出狂言,如果再不把人交出来,他就用炸药将舅妈的老宅炸掉,这个时候的他已经丧失了理智,什么话都说得出来。但是,不要忘了,长乐村是一个曹氏大家族,而且也很团结,岂能让二舅轻易得逞,所以二舅肯定是敌不过一群人的。有些细节是我根据别人的口述逻辑凭空臆想的,但八九不离十。自此之后,二舅完全变了一个人,放弃了寻找舅妈的想法,也放弃了报复舅妈娘家人的想法,整日借酒消愁,既不干农活,也不管两个亲生儿子,完全不务正业,还到处东游西逛,时不时跑到我家来找他的姐姐也就是我的母亲蹭吃蹭喝蹭睡。再后来,二舅完全成了一个废人,一个过街老鼠,因饮酒过度,经常烂醉如泥,他神经错乱,思维紊乱,胡言乱语,已沦落成一个癫子,经常是一副衣衫褴褛、不修边幅、蓬头垢面的模样。再后来,我们就再没有他的消息了,二舅彻底失踪了,也许今天他仍健在,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也许他被冻死或被饿死,总之客死异乡,尸首都找不到,因为别人不知找谁认领啊!写到这里,我突然掉下了两串长长的热泪,我亲爱的二舅,一个曾经无比帅气、顶天立地的中年男子就这样悲怆地殒落于人间。关于他的悲剧,主要原因归咎于他自己,悲剧的根源在于他的性格,并不是亲人不想帮他,说了那么多的建议,刚愎自用、固执己见的他根本就听不进去,亲人之间也没有永远的救济,哀莫大于心死,在他找不到舅妈感到绝望的时候,其实,他的心已经死了,如同行尸走肉,整天浑浑噩噩,剩下的其实是一具没有灵魂、没有思想的臭皮囊。至于他的那两个儿子,相当于孤儿,那个时候,外婆已经去世了,故一直由外公与亲戚共同抚养着。直至舅妈返回长乐村永久定居,才将两个儿子接过去,毕竟他们是她的亲骨肉啊!在我的眼中,舅妈是一个勤劳、贤惠、善良、朴实的女人,我之所以这样下结论,是在二舅失踪之后,我与舅妈打过很多次交道。以我今天的推断,二舅的悲剧还是由他自身导致的,而舅妈却没有很好地接招,以柔克刚,以绵骨掌化解夫妻之间的罅隙与争吵,而是选择不应该有的逃遁,以寻求永久的精神解脱。因为母亲与舅妈性情相投的缘故,小时候,我和兄弟姐妹每年都去舅妈家拜年,其实,亲戚之间有没有互动,完全取决于上一辈人,他们之间一旦产生恩怨纠葛,下一辈人便会终止来往。记忆中,舅妈是一个很热情的人,我们每次去的时候,总是用好酒好菜招待我们,而且不是一碗菜,小小的桌子上总是摆满了各种美味佳肴,而且她还有一个不好的习惯,总是喜欢帮别人夹菜,这个习惯与母亲一样。有时,他会在我的碗里夹一块大大的肥得流油的回锅肉,我们那里将这种肉叫成烂路(方言谐音),我不喜欢吃,于是假装走出门外,偷偷地将回锅肉扔到屋前的那个池塘里。我的新舅舅喜欢喝酒,因为没有什么共同话题,有年龄代沟,所以很少陪他痛痛快快地喝酒。一般去舅妈家拜年,我们都会在她家的二楼睡上一个晚上,而在溪口村我们则完全没有这个雅兴,一般是吃完中饭就匆匆离开。此外,翌日我们离开舅妈家的时候,舅妈总会给我们每人塞一个红包,你若不要,她就追着抢着让你拿着,好像打架一样,还说“你若不拿,今后就不要来了”的气话,虽然里面只有十块钱,但在那个年代,作为孩子的我们非常开心。我还记得一件往事,年,也就是遭受雪灾那一年,我带着妻子去舅妈家拜家,舅妈第一次看见我的妻子,那天中午,她真是热情过度,频频为妻子夹菜,而妻子盛情难却,不好意思婉拒,因为水土不服,导致妻子晚上拉肚子。关于舅妈的热情,她的女儿也就是我的表妹完全继承了她的风范,而她那个考上大学的大儿子和现在做厨师的二儿子则没有学会这一点,感觉有点冷漠,不近人情。事后想想也正常,三个孩子的成长环境完全不一样,两个儿子缺少母爱,而女儿则是由舅妈亲自带大的,既不缺母爱,也不缺父爱,尽管是继父,所以说孩子的身心健康与父母的呵护是密切相关的。终于说完了二舅这一家人的故事,我如释重负,仿佛看了一场精彩的催泪电影,这是一部典型的充斥着同情、悲伤、惋惜与哀叹的文艺片。在此,惟祝愿舅妈和她的第二任丈夫安享晚年!6.三舅一家人哦!终于写到你了,我的三舅,这个喜欢窝在家里的老男人,尽管你如今健在,身体安康,儿女成双,家庭幸福,小日子过得其乐融融,但我却从来没有打过你的电话,也没有你的转载请注明:http://www.mengjialaguos.com/ddjjs/90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