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Summary]:Becausethingscannotexistinisolation,theycanonlyexistwitheachotherasawholeenvironment,itisalwaysnecessarytoputaspecificobjectinarelativelyinseparablewholetoseekfortheoriginalcauseofthewholeandthemainbodyofallthepartsfortheunderstandingoftheobject,soastounderstandthecauseandthespecificsituationoftheeffectoftheobject.Thismethodiscalledholism.Constantapplicationofholismistheonlywaytoexploreeverything.Naturally,itisalsothemethodtocognizeTaoandthemethodtointerpretTaoTeChing.However,themaincontentofthefirstchapterofTaoTeChingisholism,whichisthetheory.Thesecondandthirdchaptersfollowthemethodofholism,whichtalksabouthowsagesgovernsociety,whichistheapplicationofthetheory.
:老子、道德经、整体论、还原论、方法论、圣人、社会治理及措施
[KeyWords]:LaoZi\TaoTeChing\holism\reductionism\methodology\saints\socialgovernanceandmeasures
(一),经文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jiào)。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miǎo)之门。
(二),字、句解析
常:本义指被人们普遍崇尚的、流行的服饰,引申为普遍的、一般的、恒久不变的、时时地等意思。因此“非常道”就单个词语而言可以理解为“非寻常之道”或“非恒久不变之道”。那到底是哪个呢?
见《道德经》第二章“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第三章“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第三十一章“杀人之众,以哀悲泣之。战胜,以丧礼处之”……现实之常态是怎样的?是否与之恰恰相反?大众之观念又怎样?是否与之恰恰相反?可见,老子之道并非是人们能够普遍理解和接受的,非大多数人所崇尚和追求的。
又见《道德经》第三十二章“道常无名”——道总是不具号令和煽动性;见《道德经》第三十五章“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让人觉得淡然无味,不值一顾,不值一听,不值一用;见《道德经》第八章“处众人之所恶”——令人难以接受。所以老子在第七十章直言:“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只因老子之道非寻常之道——一反人们的认知——反人之道,立天之道。也就是说,众人的认知是不靠谱的,这与三大宗教的教义相统一。
《金刚经》云:“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罗马书》第十二章言:“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意旨。”
《古兰经》第六章言:“如果你顺从大地上的大多数人,那么,他们会使你叛离主道。他们只凭猜测,他们尽说假话。”第五十三章:“他们只凭猜测和私欲。”
同时,道的内涵是客观的、永恒不变的。见《道德经》第二十四章:“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见《道德经》第十六章:“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其中“常”即永恒不变。老子可不是要告诉人们那个变化无常、使人眼花缭乱、令人津津乐道的东西——那是无穷无尽,何以道得尽说得完?老子是也只能是说那个在万变之中恒久不变的东西。知晓永恒不变是谓明。一旦把“变”即“易”当成中国哲学的第一概念,中国哲学被“玄化”的命运便已注定。
至于把“非常道”理解为不可道的,解释为能够说出来的道已然不是真正的或内心所知的那个道,以说明用普通语言来表述深奥哲理之困难或变化无常之哲理的,正因为被表象之变化即不同所迷惑,从而故作高深。倘若不可道,请问老子的《道德经》在干什么?如此理解却又在释义和传道的人们又在干什么?这叫矛盾。
这也好比某大师举起一根手指头问学生那是什么时的情况一样,学生心里会犯嘀咕:答案不可能是手指头这么简单吧,这可是大师提的问题呀,于是挖空心思往别处想。同样的问题问低龄儿童,他们则会把答案脱口而出。这是思维受染和不受染的区别。后人面对《道德经》时早已失去了寻常心,自然意识不到矛盾,也意识不到其意蕴悠长、深邃悠远的释义连基本的语句结构这一关都过不了——完全脱离了原文。
综上所述,“非常道”只能理解为“非寻常之道”。随着后续章节内容的展开,我们可逐渐体会老子所阐述的“非常道”。言不可道者,所谓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者,未得其术也,解《道德经》之术就在此章。
“非常名”则指的是事物的名称是人们主观命名的,名称并非一尘不变。道也只是被取的一个(名)字。见《道德经》第二十五章“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道”这个名字是可变的。“常”在随后的“常无欲”、“常有欲”中则表示总是、时时地,做副词。可见“常”之一字在第一章用了三种不同意义,一词多义或多词一义的现象在《道德经》中很普遍。这就是所谓的“名可名,非常名”。
历来几乎所有的释义都把“非常道”和“非常名”中“常”的意义统一起来,认为上下句并列,句式相同,“常”的意思也应相同。这是机械的固化思维使然,脱离原文和全书整体而想当然。形式只是为内容服务的,内容才是主体。而要真正把握了内容,形式也可以把握。至于“恒”、“常”之争(有的版本为“道可道,非恒道;名可名,非恒名”),不论原文为哪个字,最终解读并无不同。
更值得思考的问题是:第一句“道可道,非常道”和第二句“名可名,非常名”之间有何关联?说这些是在干什么?和下文又有何关联?这些个问题解决了,对这两句的理解就不会有问题,也就能够判断其释义是否正确,更大的收获是可以帮助体会老子所言之道。
(三),经文释义
道是可以被说道的,但非寻常流行之道。
名是可以被命名的,但非恒常不变之名。
Taocanbeexpounded,butitisnotthegeneralorpopularreasonortheory.
Namescanbenamed,buttheyarenotfixedorunchangingnames.
往期回顾:前言:如何正确解读《道德经》及一切文字作品?三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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