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
抛弃仁义,人民可以恢复孝慈的天性;
抛弃巧诈和货利,盗贼也就没有了;
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
保持纯洁朴实的本性,减少私欲杂念;抛弃圣智礼法的浮文,才能免于忧患。
悟之所得
上一章讲述老子对立相成的辩证观,从统治者到百姓,从“治国”到“治人”,通过事物的对立平衡,从极端化显示出“仁义、智慧、慈孝、忠臣”的出现是在什么情况下,或者是它的出现,会导致什么样的情况发生。
而在这一章里,老子主要针对“圣智、仁义、巧利”来讲述了统治者应该怎么去治理国家。这里的“圣智、仁义、巧利”也不完全是表面意思,具体的我们一起来分析下: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圣:不指圣人,指自作聪明
在译文中,我们看到的是“抛弃聪明智巧,人民可以得到百倍的好处”,为什么说抛弃了圣智,百姓就可以得到更多的好处呢?
老子主张“无为之治”,统治者不强制干预百姓的生活。在这里,意思也就是“圣人”不需要自作聪明的去干预百姓的生活,只需要听从民意,按照他们的意愿去治理国家,这样以民为主的治国之道,当然能为百姓带来百倍的好处。
“绝仁弃义,民复孝慈”
抛弃仁义,人民就能恢复“孝慈”?如果你这样理解,那你就错了。老子在这里是反向思维;抛弃的并非仁义,而是人性的假仁假义。老子曾提倡“虚其心”,推崇“愚民”之策,并非是让百姓愚笨,而是希望统治者能让百姓认识到正确的智慧,将“道德”推崇出去。当百姓都知道“何为道德”,那么假仁假义就会被抛弃,孝慈自然就会恢复。
“绝巧弃利,盗贼无有”
抛弃巧诈与货利,盗贼就不会存在。如果一个国家,所有人都不为了一点利益就欺诈,那么整个国家就会处于一个非常平和的状态,百姓也能本本分分的劳作。也可以引申到国家,大臣们不为了利益而忘却了自己的职责,那么国家就不会有奸臣的出现。
“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
文:条文、法则
属:归属、适从
圣智、仁义、巧利这三者全是巧饰,作为治理社会病态的法则是不够的,所以要使人们的思想认识有所归属。老子发表这样感叹是在一个病态的社会为背景的前提下,老子希望能通过提升百姓的道德,从思想上改变百姓,提升他们的素质。社会的法则不应该成为治理国家的唯一工具,统治者应该明白,百姓的思想才是最重要的。
“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素:是没有染色的丝
朴:没有雕琢的木
见素抱朴:保持原有的自然本色
绝学无忧:指弃绝仁义圣智之学
老子提出“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恢复人的自然本性的观点。又从“绝学无忧”四个字来讲述如果做到“见素抱朴,少私寡欲”。有人说,前面老子希望的“愚民”是虚其心,实其腹。那么这里,老子应该提倡的是更高层次的学习,老子认为只有取得不同于世俗的独到学问,才能对私欲无所冲动的自由。也有人说,老子所说的“愚民”就是放弃学习,降低百姓的学识,免去权欲的诱惑,做到无忧无患。
以上针对老子想法的猜测,并不能证实他当时的真实想法。但我们更倾向于第一种,学识是道德提升的重要途径,道德是人与动物的区分。我们学习知识,不是为了去作奸犯科,而是为了找寻真我,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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