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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说的道法自然,道法自然各是什

来源:道德经 时间:2024/8/26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在老子哲学思想体系中,道无疑是最核心、最基础的概念。然而,在《道德经》中老子并没有纵情于从哲理上论证道的存在,而是具体地从现实生活世界的各个方面展开对道的描述。因此,老子的整个道观浸透着深厚的实践品格和现实意蕴。在老子看来,道不是某种抽象、孤立的形式存在,而是与现实生活世界紧密相联的。这种联系并不仅仅是某种逻辑和思维上的联系,而是具体和现实的。道不远人,道就现实地存在于具体生活世界中的万事万物中,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世界。在老子眼里,道与天地万物浑然在一起,但它又先于天地而存在着。它无声无形,不依赖着任何外在力量而独立存在,永不衰竭,永恒存在着;它又在天地万物间循环运行,生生不息,我们可以将它当作天地万物的本根。道法自然是老子论道极为重要的命题。这里的法是指效法、遵循。道法自然就是说,道遵循着自然的法则存在着和运动着。因此,我们似乎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理解道法自然这一命题。从道的存在状态来看,道是自然而然的,它是独立而不改的,是可以为天地母的;从道的具体发用来看,道也是自然而然的,是周行而不殆的。在老子看来,我们虽然不知道道是从何而来,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来认识道,因为道在我们试图去认识它之前已经自然而然地存在在哪儿了,甚至它早于天地万物之先就已经存在了。道这种东西,它是自然而然地存在于那儿的,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它是从何而来,也没有人能够说清楚它具体是什么。所以,人们只能用恍惚来形容它。但是,道不管人们是否能够认识它,也不管人们是否正确地认识它,它都自然而然地存在于那儿,虽然人们觉得它似有若无,不可指,却也不能不说它好像确实是有形象的。道法自然另一层含义就是道地运用和发用是自然而然的。这里我们又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就道本身而言,这种自然而然的发用是道本身所具有的特性,道是遵循它自身的自然特性而作用于万物。道是自然而然的存在,是独立而不改的,它的发用是源自于它自身的内在原则,而无须借助于它者,是它自身自然而然地在运动和发用。因此,道的发用过程是自然而然的,这一过程遵循和效法的也只是它自已自然而然的原则,即它是以自然为原则。第二,就天地间万物来说,道创生了万物,又内在于万物,并且作用于万物,可以为天地母,它对于天地万物的作用是永不竭尽的,又是自然而然的,没有意志的。¥4道德经正版原著全书精装珍藏版老子他说全集无删减原文注释文白淘宝¥19.9¥76购买总而言之,无论是从道本身来看,还是从道的具体发用过程来看,道都遵循着自然的法则,以自然为宗,自然而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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