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药店
您现在的位置: 道德经 >> 道德经鉴赏 >> 正文 >> 正文

从老子道德经第四章经文的讨论来看道

来源:道德经 时间:2023/3/18
北京手足癣医院治疗 https://m-mip.39.net/czk/mipso_8604561.html

第四章

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渊兮似万物之宗。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

冲,应该理解为虚无空洞。“道冲而用之或不盈”,是说道这个实体其形式虚无空洞,但使用起来却取用不尽。道为什么是虚无空洞的呢?因为在老子的理论中,道虽然是一个实体,一种实在,但它却不具备可以被感知觉经验的形式。比如一个苹果,也是一种实体,一种实在,而且是独立于我们感觉和知觉机能而存在的。但是我们却可以使用眼睛来观察它的颜色,察看它的形态,还可以用手触摸它的形体,用知觉官能知觉它的硬度和重量,这就是我们所称谓的客观的实在的可被经验的实体。这类实在的实体可以通过人类的感知觉器官所获得的信息,如颜色、形状、形态、硬度、质量等加以描述和定义。但是道作为一个实体,一种实在,却不能被人类的感知觉器官直接经验,我们不能看到它,不能听闻它,不能感知它。所以没有如颜色、形状、形态、硬度、质量等信息对它加以描述和定义。

通常在我们意识中,能够使用颜色、形状、形态、硬度、质量等信息加以描述和定义的实体被定义有,即意味着存在着可以被感知觉经验到的形式。它们能够被眼晴看到、耳朵听到、触觉感知到,我们就不能断定它们是无。但是道这一实体却不具备被感知觉直接经验到的形式,我们看不到它,听不到它,也感知不到它,所以相对于可见可闻可感知的实体,道就被定义为无。所以在老子的思想体系中,有和无都是用来描述和定义实体的,有用来定义可经验的实体,无用来定义不可被经验的实体。即然是实体,那么有和无所描述和定义的对象就都是真有。所以有和无是相对的概念,所谓的有就是指具有颜色、形状、形态、硬度、质量等可经验的形式,可以被感知觉经验到。所谓的无就是指不可以被感知觉经验,没有颜色、形状、形态、硬度、密度等可经验的形式。所以,可以被感知觉经验到的实体就是以有为形式的实有,不可以被感知觉经验到的实体就是以无为形式的实有。另一方面,可以被经验到的实体我们命名为实,不能被经验到的实体我们命名为虚。于是,道作为实体却不能被人们的感觉和知觉经验到,那么就是虚就是无了。说它是虚就是指不能感觉和知觉它的实在,说他是无是指它不可见,不可闻,不可被知觉,不具备颜色、形状、形态、硬度、质量等特性。这就是“道冲”。道虽然不可被感觉和知觉,但它却是可以被感觉和知觉的自然万物的根据,是它们生生不息的原因。这就是“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基于上述计论我们可以将经文翻译如下:道之为物其形虚无却取用不竭。宇宙之无限,万物之生生不息皆以其为根据,为源泉,可谓深远。折损了它的锐气,收敛了它的锋芒,消解了它的光辉,使用那最微不足道的特性,以虚无(空洞无物)的形式蕴含了万有的生机。道的形式虽然虚无空洞,但却是宇宙万有的原因和根据。所以它似无实有,似虚实实,可谓扑朔迷离。我想不出还有什么事物可以看作是它的原因,所以就把它看作为万事万物的根据和本源了。

虚无的道是万物实有的原因和根据。它生养万物、支持万物,所以它功于万物。但它生而不有,功而不居。不居万物之上,不居万物之前。甘以虚无居万物实有之下居万物实有之后。而在实质上它却是万物的主宰,是最真实最客观的实在。而且应当是最光辉的实在,最耀眼夺目的实在。偏偏它,收敛了锋芒,折屈了锐气,和解了光辉,将自己混同于最微最小事物,最终以虚无的形式卑微的存在着。这即是道的无为。道是老子自然哲学的第一范畴。道无为,从而也就将无为确立为宇宙的第一法则了。

由于道不具备可以被感觉和知觉经验的形式,所以它是虚是无,但它又是自然万物之所以为是,之所以生生不息的原因和根据,所以又是实是有。这就是道之所以扑朔迷离、若存若无的原因。《道德经》讲道讲得神神秘秘,不清楚不明白的原因就在这里,它虽然被定义为实体,但又不具备可经验的形式。“信不足,故有不信焉”,正因为有不足信的证据,所以必然会有不信任的发生。

转载请注明:http://www.mengjialaguos.com/ddjjs/1240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