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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道德经里所

来源:道德经 时间:2025/5/29

第二章

“有无之相生也,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刑也,高下之相盈也,音声之相和也,先后之相随,恒也。”

老子在这一章用辩证法说明了美之所以美,是因为有丑的存在;善之所以善,是因为有恶的存在。接着就指出了这么一则道理:任何事物都有自身的对立面,都是以对立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这就是中国古典哲学中所谓的“相反相成”。

这一章的后面有这么一句话“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什么意思呢?——所以圣人用无为的观点去对待世事。这里的“无为”并不是“无所作为”的意思,而是“顺应自然,依照客观规律,不加干涉、不必管束”的意思,主张尽可能地发挥人的创造性、主观能动性,这也是老子的一大核心观点(后面许多章节都涉及了“无为”这一思想)。

第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这句话乍一读来,给我们这样一种感觉:这个天地太没有人性了,把我们当作刍狗(用草扎成的狗,祭祀完后就扔掉或烧掉,很轻贱的东西)一般。其实对这句话仔细拜读、领悟,你会挖掘出更深层次的道理:天地并不似人类一样具有理性和感情,它对人类及其万物一视同仁。

这也是老子的无神论思想,是一个值得重视的进步思想!

这一句话的后面又自然而然地联想到了统治者,老子认为贤明的统治者(管理者)应该平等对待百姓。后面又举了一个风箱的例子,“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进一步宣传了老子的“无为”思想——天地间的万事万物应该顺应自然界的发展规律而生长、变化、发展。

第七章

“是以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邪?故能成其私。”

圣人无争反而能遥遥领先他人,将自己置之度外却得以保全自身,这是什么道理呢?在老子的观念中,人道应当效法天道,接着又以“圣人”来说明人道的问题。老子用朴素辩证法(古代一种自发的、原始的辩证法思想,可以说是辩证法的最初表现形态)阐释了“利人”就是“利己”的道理,只有将他人的利益置于个人的利益之上,才更能实现自身的利益。

这个道理往大的方向说就是人应当效法天地的无私无为,“天地之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也,故能长生。”天地之所以能长久地存在,正是因为它无私包容,养育万物,这也成就了它的永久。

为人处世的智慧也应当如此,以无争而争,以无私而私,以无为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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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是老子在出函谷关前所著的,和《易经》、《论语》被认为是对中国人影响最深远的三部思想巨著,读者朋友们有兴趣可以阅读一下,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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