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通讲大逝远返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其实质是信息传输。而信息传输主要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语言传输;第二种是文字传输。语言传输就是你把一件事情、一个信息亲自告诉对方,对方用耳朵来接收信息,然后反馈给大脑;文字传输就是你写一段文字,文字即书写符号,你写一大堆符号给对方看,对方通过眼睛来接收信息,然后同样反馈给大脑。这两种传输方式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共识。这个共识指的是对于语言的共识,对于文字的共识。比如说我们如果不懂英文,我们就没办法跟说英文的人去交流,因为他说什么我们听不懂,我们说什么他们也听不懂,语言的单位为音节,同样的音节表达不同的意思,这是语言共识的缺失。文字也一样,假如我们用中文写一封信给一位只认识英文的英国人看,他也是没有办法阅读的,他要阅读的话,必须得去翻译,也就是通过第三方达成共识。当我们写一封信给一个人,首先他得识字,其次他得明白每个词每个句子究竟是何种含义,也就是说大家需要在概念上达成共识,否则也没有办法很正常的交流,但即便如此,我们去思考这个前提的时候,就会发现这个前提是没有办法达到圆满的,也就是说我们没有办法达到完完全全的共识,尤其是对于某个词,可能我们想通过这个词表达我们的想法,但是我们的想法没有办法经过这个词完完整整的传递给对方。这叫做共识的部分缺失。有一个概念叫做共同语言,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需要共同语言,如果没有,则无法畅快的交流。所以有了概念还不行,还得有词典。所以我有一个推断,我认为在人类的最初,无论是哪个大陆,出现的第一种文字,应该都是象形文字;出现的第一类词,应该都是名词。然后再用各种各样其他的形容词或副词对名词进行解读,这就是词典的底层概念。为什么有了概念还不够,还要对这个概念进行解读?因为一个概念不足以很明确地去概括一件事情,比如说“强字之曰道”,即:勉强的给祂赋予一个称号叫做道。但仅仅只是“道”这个字就能够表达所有吗?不能,否则的话就不需要五千字了(《道德经》全文约五千字),一个字就够了。所以后边的文本紧跟着又说:强为之名曰大。虽然勉强,但必须得进一步去解读“道”,所以“强为之名”的“名”就是描述的意思,即强勉去描述祂为大,然后紧接着又补充到:“大曰逝,逝曰远,远曰返”。大即是广大,为什么会广大?是因为祂不断扩张,扩张于是边界越来越远,“远曰返”比较难理解的,现在我们能够确认的是这个宇宙在膨胀,但是宇宙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朝哪个方向在膨胀?目前的天文物理学是没有明确答案的,所以我想到了蚊香。视频分享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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